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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出生登记
发文日期: 2021-06-01 13:14:59 生成日期: 2021-06-01 13: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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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时村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时村镇出生登记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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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村镇出生登记所需材料

文章来源: 时村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01 13:14 责任编辑: 时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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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出生医学证明随母入户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二、有出生医学证明随父入户

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 《结婚证》 (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三、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

1、婴儿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2、亲子鉴定证明;

3、出生记录或其他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日期的材料;

4、婴儿父(母) 《结婚证》 (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

备注: 

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