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政府部门决算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户数无增减。
纳入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
2 |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
3 |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文化传媒和广播站 |
4 |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财政所 |
5 |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
6 |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 |
第二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政府部门决算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801.5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1.63万元,增长31.09%,主要原因:一是产业扶贫资金增加;二是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1.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1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67万元,占42.79%;项目支出2067.72万元,占57.21%;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91.2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24.87万元,增长53.72%,主要原因:一是产业扶贫资金和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资金的增加;二是加大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8.7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7.1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97.31万元,增长66.18%。主要原因一是产业扶贫资金增加;二是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1.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1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4.61万元,增长59.84%。主要原因加大了农村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1.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0.37万元,占20.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81万元,占1.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2.31万元,占17.44%;农林水(类)支出1278.69万元,占36.42%;住房保障(类)支出64.11万元,占1.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9.2万元,占5.95%;节能环保(类)支出261.9万元,占7.45%;城乡社区(类)支出322.77万元,占9.2%;资源勘探信息(类)等支出3.19万元,占0.0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9.93万元,支出决算为351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节能环保、城乡社区支出;二是产业扶贫资金增加;三是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资金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46.67万元,占44.05%;项目支出1964.69万元,占55.9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5.57万元,支出决算为4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自然增长和创建园林城市、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双拥模范城以及省文明城市单位奖。
2.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信访事务(项)。追加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99万元,支出决算为4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追加预算为1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追加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97万元,支出决算为8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自然增长、政策宣传以及公共设施维修的预算追加。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财政局追加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87万元,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4.45万元,支出决算为6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追加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66万元,支出决算为2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追加预算为1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8万元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扶恤(项)年初预算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3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扶恤(项)年初预算为33.04万元支出决算为4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4.61万元支出决算为22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1.76万元支出决算为3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扶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八一”优抚提标。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1.64万元支出决算为9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27.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
26.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为90.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
27.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追加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8.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追加预算为54.02万元支出决算为5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5%。
30.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6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
3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追加预算为261.9万元支出决算为2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追加预算为2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追加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追加预算为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追加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追加预算为88.71万元,支出决算为8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
3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追加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追加预算为27.67万元,结转结余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追加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1.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追加预算为269.63万元,支出决算为26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和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4万元,支出决算为37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2%。
4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70万元。
44.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追加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督(款)行政运行(项)追加预算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6.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追加预算为23.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51万元,支出决算为4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0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3.03万元,本年支出103.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类)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99.25万元,支出决算为9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78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政府部门决算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61万元,比2016年增加202.56万元,增长331.76%,主要原因是创建园林城市的投资入、扩大了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双拥模范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单位奖励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政府部门决算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政府部门决算汇总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政府部门决算汇总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47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067.72万元。全年共组织对1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2067.72万元。评价结果显示时村镇2017年政府部门支出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财政资金使用合理、规范,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