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3〕1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宿州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场地由宿州市汴阳三路皇冠家居建材城10栋2层变更为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西关大街268号;举办者由丁显孔(身份证号码:3424261981xxxxxxxx)变更为王海燕(身份证号码:3422011972xxxxxxxx)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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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