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5-11-06 09:40:38 生成日期: 2025-11-06 09: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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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时村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消费提示】秋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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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秋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章来源: 时村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11-06 09:40 责任编辑: 时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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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天气转凉、昼夜温差增大,是食源性疾病的易发高发时期。为进一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现发布秋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一、注意食材选择与存储

选购食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尽量挑选新鲜、无变质、包装完好的产品,避免购买来源不明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储存食物时,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冰箱内熟食在上、生食在下,避免交叉污染。剩余饭菜应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

二、慎食野生蘑菇与水产品

秋季野生蘑菇大量生长,误食毒蘑菇事件时有发生。要注意切勿采摘、购买或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在购买水产品时,应注意其鲜活度,不购买死亡时间较长或异味明显的产品;烹饪时要烧熟煮透,不生食贝类、淡水鱼等易携带寄生虫的水产品。

三、培养健康饮食习惯

家庭烹饪应注重厨房环境卫生。处理食材时,刀具、砧板等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并彻底消毒。家庭聚餐或多人共同就餐时建议使用公筷公勺,有效降低食源性疾病传播风险。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在无证摊贩或卫生条件差的场所就餐。

四、警惕季节性食品安全风险

秋季民间有“贴秋膘”习俗,但应注意均衡膳食、科学进补。可优选蛋白质丰富、易消化的食物,并搭配当季蔬菜水果,避免暴饮暴食。月饼、坚果、柿子等节令食品应注意查看保质期和贮存条件,且开封后尽快食用。糖尿病患者、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更需控制含糖量较高食品的摄入量。

食品安全无小事,防范意识是关键。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既要做自身健康的守护者,践行良好饮食卫生习惯,也要做社会共治的参与者,积极行使监督权利。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