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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出生登记
发文日期: 2024-03-19 15:47:44 生成日期: 2024-03-19 15:47:4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夹沟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夹沟镇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词:

夹沟镇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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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父入户

1、申报婴儿姓名与出生证登记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非婚生育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说明。
3、父母在同一户且户关系可以认定为夫妻关系的,可不提供结婚证。

二、随母入户

申报婴儿姓名与出生证登记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