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第二章第八条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当地就业见习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工作。
2.《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中二、就业见习对象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至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我省内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
1. 营业执照
2.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3. 见习人员毕业证
4.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5. 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
6. 见习人员身份证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进行鉴定。
20个工作日
免费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57-302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