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
2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创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3创业补助资金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2.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3.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按规定发放补贴,数据入库;
4.培训机构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5.1个工作日
6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社保所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8. 咨询电话0557-277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