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结合本镇实际,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特困户、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镇审”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特困户、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一)统筹安排资金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的机制。
(二)严格申报评审程序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拨付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镇包村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按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冬春救助指导标准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镇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50-12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经镇党政班子成员研究后上报。
五、相关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