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有效防范水旱灾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为做好防汛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曹村镇防汛指挥部
曹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吴刚、镇长张稳任指挥长,周浩、朱慕子、杨东、李媛媛等同志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公室、武装部、安全办、卫生院、民政所、派出所、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中心校、供电所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防汛办设在镇安全办公室,由杨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陈子毅、张国和担任副主任。联系电话: 4380003。
各村民委员会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抢险工作。
(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防汛组织协调等工作。同时负责向各级防汛部门、防汛指挥部推送气象信息。
2、镇安全办公室负责做好汛期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问题。协助抓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做好编织袋、抽水机等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
3、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基于民兵应急分队参与的防汛抢险工作。
4、镇民政所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归口负责汇总灾情,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5、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6、水利站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7、林业站负责管制沿泄洪渠木材的堆放,避免汛期木材漂流,防止发生阻水事故。
8、供电所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优先安排防汛抗旱紧急用电。
9、城建所、规划所:负责镇区防汛排涝工作。
10、卫生院: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
11、中心校: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12、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提供恢复农业生产技术指导。
13、国土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4、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5、文化站: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党委、政府、镇防汛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教育、交通、电力、通讯、农业等部门和各村委会应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市、区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四、防汛响应及分工
(一)预警级别
蓝色汛情预警: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以上。
黄色汛情预警:预报未来6小时内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橙色汛情预警: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红色汛情预警: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或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蓝色汛情预警:镇防汛办向指挥部报告汛情,镇防汛办主任上岗到位;副指挥长带班,及时组织分析汛情,并在达暴雨级后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镇防汛指挥部向各村委会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黄色汛情预警:镇防汛办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汛情;通知各村委会做好防汛准备。镇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上岗到位,每2小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橙色及以上汛情预警:镇防汛办向镇党委书记、镇长、副镇长、镇党政办报告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防汛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要求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信息发布。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公报、防汛紧急警报、灾情;文广宣传部门负责发布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其他部门发布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需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
3、物资、车辆调用。发生橙色及以上汛情预警时,镇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4、人员物资撤离。各级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5、宣传报道。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四)组织分工
发生橙色及以上汛情预警时,镇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抗洪抢险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2、技术指导组:由镇防汛办、水利站、供电所、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国土所主要领导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及救助伤员措施。
3、 抗洪抢险组:由安全办、武装部、水利站、派出所、供电所、林业站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抢险队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镇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宣传报道组:由镇宣传部、文广站、党政办及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传达市、区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防汛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编辑洪灾和抗洪信息。
5、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民政所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镇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五)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镇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工程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镇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3、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武装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4、供电保障。镇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交通运输保障。镇公路站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6、医疗保障。曹村镇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7、治安保障。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8、物资保障。镇防汛指挥部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9、资金保障。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
10、社会动员保障。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委会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防汛办派人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镇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曹村镇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4、各村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七)灾后重建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3、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
曹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