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咨询方式
曹村镇人社所
三、服务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四、申请条件
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
五、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向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提交身份证,并说明需要了解的就业政策法规。
2.经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核实身份证后,反映真实情况,工作人员会给与相关答复。
七、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曹村镇人社所
电话:0557-3671315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