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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校园安全
发文日期: 2022-10-28 17:46:06 生成日期: 2022-10-28 17:46:0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曹村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交通安全要注意!
词:

交通安全要注意!

文章来源: 曹村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0-28 17:46 责任编辑: 曹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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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

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
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