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信息维护、缴费申报、缴费记录查询
发文日期: 2023-03-16 11:42:08 生成日期: 2023-03-16 11:42:0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褚兰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参保人员死亡办理服务指南
词:

参保人员死亡办理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褚兰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16 11:42 责任编辑: 褚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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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各服务事项所依据的政策文件

二、承办机构

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2区C222号窗口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报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

办理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需满足劳社秘〔2014〕193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五、申报材料

本事项可以选择承诺制办理,所需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无收入证明等材料可以用承诺书代替。

六、服务流程

1.死亡参保人员直系亲属准备齐全申报材料。

2.需要同时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及“社会保障卡注销”事项的,提供相应材料由受理窗口转移至相应机构进行处理。

3.受理审查:确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条件,相关盖章签字是否清晰有效,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核定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待遇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2区C222号窗口

联系电话:0557-3926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