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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财务信息
发文日期: 2021-02-05 17:29:05 生成日期: 2021-02-05 17: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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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褚兰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褚兰中心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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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褚兰中心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 褚兰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2-05 17:29 责任编辑: 褚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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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埇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结合我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是根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和在校学生人数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足额安排的资金等。

2、中小学校预算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事业发展及财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4、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

 

二、支出管理

1、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资料印刷、取暖、交通差旅、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仪器设备及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2、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预算。各项资金必须按序时进度、支出标准和预算用途规范使用,不得任意突破预算指标或改变资金用途。严禁用于人员经费、基建投资、偿还债务、公费旅游等方面的开支。

1)教师培训费按照中小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中小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的开支。对未经批准或借培训之名进行旅游等开支的任何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2)规范公务出差行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严禁公款旅游。

2、建立规范经费审批、实物管理等程序,实行物品采购并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明确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公用经费支出学校内部稽核制度和区教体局、财政局双审核制度。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一位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划定审批权限,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不得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充抵支出。

4、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变化和人力不可抗拒等客观因素,确需调整预算的,由中小学校按规定程序报区教体局和财政局审核,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由学校负责人、教务和总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财务进行全面审核。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定期对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