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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备灾管理
发文日期: 2023-04-12 11:16:50 生成日期: 2023-04-12 11: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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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褚兰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办理指南】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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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南】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褚兰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12 11:16 责任编辑: 褚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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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

二、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四、申报条件:

1、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房屋因灾倒塌或损坏且无自救能力的农村村民;

2、村(居)委员会上报乡镇(街道)的拟补助对象名单、申请或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应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

1、自然灾害资金救助申请书;

2、受灾情况的影响资料;

3、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批表;

备注:(1、材料必须真实、完整;2、材料中所有原件、复印件、电子件及公章必须完整、清晰可见。)

六、审批流程

1、受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政务服务大厅应急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审查:业务科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文件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所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审查、核查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局负责人根据业务科室的审核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审批决定。

4、办结存档:业务科室根据审批决定,审批后按程序打卡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对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七、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八、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数量限制:无

十一、结果送达:邮寄送达

十二、联系电话:0557-3682110;监督电话:0557-3703110

十三、办理地点:宿州市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C1区应急局窗口

十四、网上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

十五、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