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二十六条。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个人
失业保险人员出现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入
(1)窗口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受理条件受理,将户籍在我区的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申请异地转入。
(2)后台处理: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受理的材料交给后台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后台工作人员将相对应业务处理完毕,如有问题,后台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经办人员。
(3)审核通过后,待转移失业保险金到账,由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4)归档整理:后台工作人员业务处理完毕,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整理。
(二)失业保险关系转出
(1)窗口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受理条件受理,将失业保险关系在我区的失业职工迁入异地的申请人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单》。
(2)失业人员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单》至迁入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联系函》。
(3)窗口受理:失业人员持迁入地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联系函》到窗口办理失业金转移手续。
30个工作日
免费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57-3927035
0557-3022940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