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褚兰镇人民政府 > 社会保险领域 > 失业保险服务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失业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7-01 10:45:22 生成日期: 2024-07-01 10:45: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褚兰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词:

失业保险金申领

文章来源: 褚兰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01 10:45 责任编辑: 褚兰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咨询事项
  • 收藏事项
  • 分享事项

  • 政策法规

简洁版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1、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7-3905271
监督电话
0557-390769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西路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57-3927035)

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西路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详情版
  • (一)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二)经办人员审查材料,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三)完成审核工作后,核定待遇,并由具体经办人员发放失业金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健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办事大厅 失业保险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确定审查方式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健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办事大厅 失业保险窗口

及时办结并反馈信息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