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版
无障碍
繁体中文
您的位置:
首页
> 栏杆镇人民政府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申请条件和资金补助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申请条件和资金补助
发文日期:
2020-10-25 14:50:36
生成日期:
2020-10-25 14:50:3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栏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补助标准】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关
键
词:
【补助标准】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文章来源: 栏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0-25 14:50
责任编辑: 栏杆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 2 万元,修缮加固户均 0.6 万元。
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对国家扶贫开发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户均补助 3000 元;其他一般县(市、区),省财政户均补助 2000元。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