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工作,确保2018年全镇顺利完成脱贫任务,根据《埇桥区脱贫攻坚春季攻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埇扶组〔2018〕10号)和《埇桥区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动态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埇扶发〔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春季攻势行动”要求,聚焦“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识别标准,集中利用4个月(3月—6月)的时间开展动态管理专项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采取户户“过筛子”的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建档立卡以外的一般农户逐户走访、了解情况、分析判断,重点关注已脱贫户脱贫质量、未脱贫户脱贫措施、一般农户中的“六类”人群(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和无劳动力户),全面掌握贫困发生情况,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实现精准识别不落一人,确保“零漏评、零错退”。全面提升国办系统数据质量,按照《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完善镇、村、户扶贫档案资料,确保做到国办系统、户中实际、扶贫手册、纸质档案等贫困户基本信息“四一致”。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网上比对与到村入户信息核查活动,全面提高信息数据质量(3月份)。
1、开展未脱贫人口信息审核工作(3月上旬)。按照《区扶贫局关于维护未脱贫人口基本数据信息的通知》要求,组织、督促村全面审核、核准未脱贫户家庭人口(是否漏人或多人)、致贫原因等基本信息,及时对错误和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正、补充和完善,精心、精准维护未脱贫人口基本数据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开展已脱贫人口信息审核工作(3月中下旬)。组织、督促村全面核查已脱贫户家庭人口(是否漏人或多人)、脱贫质量(几年来的收入是否达标、是否稳定、是否可持续,算细账和实账,就低不就高,是否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等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和变化信息进行修正,修正后再按照国办系统校验规则,及时筛选、核实、修改疑似问题数据,精心、精准维护已脱贫人口基本数据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见附件1)
(二)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全面提升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3至5月份)。
1、组织全面摸排(3月下旬至4月上旬)。
以行政村为单位,认真组织镇村两级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村级扶贫专干、扶贫小组长,严格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原则,对照“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对全镇农户逐户进行摸排,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以外的“六类”人群以及收入高于扶贫标准但“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农户,找出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之外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返贫人口要以因灾因学因病因残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收入减少且低于扶贫标准、支出增加且无力支付、无安全住房的三类脱贫户为重点。(见附件1、附件2、附件8,各村4月8前上报附件8)
2、严格识别程序(4月份)。
严格按照“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按照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识别程序模板,及时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切实做好评议和公示工作,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每个环节查有可寻。(各村4月8前上报比对人员名单,4月28日上报新增和返贫人口名单同时上报附件5、附件6、附件7)
3、落实结对帮扶(5月上旬)。
对新识别贫困户先行建立纸质档案,安排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帮扶,协调落实帮扶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录入国办系统,纳入建档立卡管理。新增贫困户在市、区单位联系行政村的,由市、区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包保,其它行政村的均由乡镇安排本乡镇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包保。
(三)开展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规范镇、村二级扶贫档案资料管理(4月份至6月份)。
1、完善精准扶贫责任牌(4月上中旬)。
统一制定精准扶贫责任牌,各村结合3-4月份到村入户信息核查活动,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责任牌信息,核实修正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脱贫措施、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工作队长等基本信息。
2、更新完善四项清单(4月份)。
各村结合3-4月份到村入户信息核查活动,根据上报的脱贫计划,合理安排拟脱贫人口,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完善“四项清单”,更新村级上墙资料;及时落实帮扶措施,重点跟踪帮扶情况和脱贫实效,发现拟脱贫户存在无法脱贫情况的,及时调整脱贫计划。各村在4月28日前上报2018年度拟脱贫户四项清单。
3、开展扶贫业务资料规范整理工作(5月份)。
⑴按照区扶贫局制定的模板资料,组织、督查各村对2014年至2017年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和精准脱贫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差,完善精准扶贫资料。重点审核一户一档、村级识别、退出、到村到户项目、到村到户产业、到村到户政策落实、户中上墙资料,确保各项程序资料不漏、不缺、规范管理,确保分类别归档,确保各种信息准确且与国办信息、扶贫手册、户中实际相一致。
⑵完善2016年45个出列贫困村相关资料(3月份)。组织、督促村,按照贫困村出列资料模板,对全镇2016年4个出列贫困村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补缺补差,确保程序资料详实、准确、不缺。
⑶开展产业、项目、政策资料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到村到户产业(种养殖、加工业、光伏、小贷等)、项目(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等)、政策(危改、教育、医疗、低保、五保、残疾等)资料,做到分类别一户一档(统一模板),确保各类资料程序不漏、不错,资料不缺且内容准确规范。
(四)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月例会制度,全面做到扶贫工作问题“月结月清”(每个月)。
1、落实月例会制度。各村要紧紧抓住“月例会”平台,切实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月例会制度,一是按要求召开月例会,有效解决帮扶责任人不能严格履职尽责、不能有效开展帮扶工作的问题,有效提高帮扶成效;二是及时发现、反馈、解决村、户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问题“及发及改”、“月结月清”;三是了解、掌握贫困村、贫困户家庭变化情况,做到及时监测贫困数据,掌控动态信息。贫困村重点监测土地、人口、集体经济收入、结对帮扶等基本信息,贫困户重点监测家庭常住人口、收入支出、子女上学、安全住房等变化情况,贫困人口重点监测身体健康、外出务工、年龄变化等基本情况(见附件3、附件4);四是防范贫困户返贫,对已脱贫户中脱贫不稳、整户无劳动力、老人户等存在返贫风险的重点群体,要加大帮扶力度,要迅速安排、落实帮扶措施和项目并确保产生成效,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督查例会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是否按时召开、会议内容、问题解决情况、帮扶责任人到会及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等。凡区级以上帮扶责任人没有参会或没有汇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予以通报;凡镇帮扶责任人没有参会或没有汇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村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部署、带头落实,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形成有关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大指导力度。镇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照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镇扶贫工作站安排专人对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
(三)规范开展工作。各村要严格按照识别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贫困人口识别工作;要真正核实贫困户基本信息,切实完善精准扶贫资料,修正国办系统数据,确保做到贫困户信息“四个一致”。
(四)开展专项督查。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专项督查,一是督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整户识别,二是督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三是督查是否存在“该纳未纳”。开展月例会工作专项督查,一是督查帮扶责任人是否按时参加月例会,二是督查月例会是否流于形式,如不能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上报,上报问题不解决等情况。开展村到户产业、政策、项目、帮扶等措施落实督促督查活动,重点督查产业、政策、项目落实情况及产生的成效,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满意度。
(五)做好保障工作。各村要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村“两委”和扶贫小组长的作用,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六)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督查室将加大日常督查暗访力度,对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进行严肃追责。
附件:
1、《埇桥区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信息核查表》
2、《一般农户摸排表》
3、《扶贫工作月例会人口增加表(修改后)》
4、《扶贫工作月例会人口减少表(修改后)》
5、《整户识别贫困人口调查统计表》
6、《返贫人口调查统计表》
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情况统计表》
8、《一般农户摸排情况统计表》
中共栏杆镇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