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0.00 |
0.00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费 |
0.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同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没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没有变化,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2021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外县区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埇桥区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区财行〔2016〕106号)、《埇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区财行〔2018〕185号)、《埇桥区区直机关外宾接待费管理办法》(区财行〔2015〕90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没有变化。2021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 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政务公开 邮箱9287182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