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九)……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等。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法人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补助资金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前往咨询方式服务窗口进行办理;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30个工作日
免费
地点: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57- 3927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