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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创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4-09 11:37:03 生成日期: 2024-04-09 11:37:0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栏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社保所
词:

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社保所

文章来源: 栏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9 11:37 责任编辑: 栏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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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九)……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等。

二、咨询方式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申请材料

创业补助资金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前往咨询方式服务窗口进行办理;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办件完结通知

十、咨询方式(电话)

地点: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57- 3927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