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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创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4-09 11:37:55 生成日期: 2024-04-09 11:37:5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栏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社保所
词: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社保所

文章来源: 栏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9 11:37 责任编辑: 栏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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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创业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105002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编码
11341302581508434M4002014105002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302581508434M400201410500201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C2区人社类综合窗口
展开

受理条件

  • 1. 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
    2. 结婚证,复印件1份
    3. 本地户口或居住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 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从事特许经营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若有);若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需提供企业章程,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保证人收入证明,原件2份
    6.保证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份
    7.《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原件3份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纸质(复印件2份)

申请人自己提供

必填

营业执照 

必要

纸质(复印件2份)

本人提供

必填

担保人收入证明

必要

纸质(原件2份)

本人提供

必填

保证人居民身份证

必要

纸质(复印件2份)

本人提供

必填

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认定表

必要

纸质(原件4份)

窗口提供

必填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1.申请:申请人在所辖社区领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填写后由社保所签署意见并盖章;
    2.受理: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创业贷款窗口审核;
    3.办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创业贷款窗口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后,由承办银行办理并发放资金。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会玲
创业贷款窗口

负责受理审核

审查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杰
审核岗

负责审核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会玲
创业贷款窗口

负责办结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