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公益性岗位开发,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设定依据
1、《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2、《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
三、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后,按季度向区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四、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每个季度后的15个工作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在线申请并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
2、区人社局通过“系统”查看用人单位填报的信息,并对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预审,预审结果通过“系统”反馈给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登录“系统”查询预审结果,符合条件的,向区人社局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4、区人社局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提交给市、区财政部门;
5、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五、申请材料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马刚 13956870006
八、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地点
灰古镇社保所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