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发文日期: 2021-02-17 17:00:39 生成日期: 2021-02-17 17: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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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灰古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灰古镇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事指南
词:

灰古镇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灰古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2-17 17:00 责任编辑: 灰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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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服务对象

 贫困劳动者、企业。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三、受理条件

 1、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与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2、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贫困劳动者。

 3、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的企业。

 4、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

 5、组织贫困劳动者参加公共区域保洁、保安、保绿等辅助性岗位就业。

 6、成功创业6个月以上。

  四、办理流程

    企业或贫困劳动者申报,区人社局经核验无误后发放奖补。

五、申请材料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居家(辅助性岗位)就业补助资金申请表、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马刚 13956870006

 八、补贴标准

    签订劳动合同补贴缴纳保险:企业奖励金300元/人/月,社保单位部分全额报销;贫困劳动者640元/人/月。

 签订劳动合同:企业2000元/人,每户企业不超过4万元。

 签订劳务协议补贴: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给予企业5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贫困劳动者200元/人/月。

 居家就业:企业在居家就业岗位就业3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给予单位或实体5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补助200元/月。

 辅助性岗位就业补贴:贫困劳动者补助300元/月。

 自主创业补贴:贫困劳动者5000元创业补助。

 九、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办理地点

 灰古镇社保所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