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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1-03 10:57:27 生成日期: 2024-01-03 10: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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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灰古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灰古镇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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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古镇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灰古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03 10:57 责任编辑: 灰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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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2、《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3、《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4、《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三、受理条件

    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 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 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区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五、申请材料

见习人员花名册、就业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财政补贴申报表、人员增加表。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朱袁 15399537781

八、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地点

灰古镇社保所一楼大厅

十、补助标准

就业见习对象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至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