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8.55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公务接待费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8.5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8.55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埇桥区永安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3.75万元,下降73.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该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埇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区财行〔2018〕185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65万元,下降47.2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65万元,下降47.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车加油费用、维修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