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安徽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使用的食品容器、工具无毒、无害,符合卫生和使用要求。
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环境、用具和个人卫生。
四、采购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建立食品采购台账。
五、按照规定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餐饮具。
六、不采购和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来源不合法的原料和食品。
七、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保证食品加工用水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九、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不经营假冒伪劣食品。
十、尚德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