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出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联系电话:
地址 镇(乡) 村
转入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包方:
鉴证方(镇政府):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流转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 镇(乡) 村 亩土地的流转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只能从事种植农作物生产经营。
二、土地的流转经营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国家土地政策有变动,应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流转金额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流转金为每亩每年 850 元人民币,租金每年分两次支付,上半年6月1日之前付800元/亩租金,下半年10月1日之前付清当年的全部租金,总面积 亩计款 元。租金统一打到镇政府或村委会,不直接与农户结算,2021年秋季付快方式:在合同签订后,种麦之前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流转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流转金,特殊情况商定解决,按每三年调整一次流转金,具体流转金的调整参考国家粮食收购价的涨幅情况进行上调。
3.保障乙方种植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5.若甲方不幸有人去世,乙方应让甲方在自家流转的土地里埋葬。具体损失,甲方不要当季所践踏乙方土地面积的租金。(例如践踏半亩少要租金二百元)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流转土地中现有老坟的占地面积,按每座坟0.02亩扣除。
6.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收回土地或转包他方。如甲方更改收回或转包他方,甲方须赔偿乙方在该流转土地上进行设施方面的投资。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流转的土地。合同期满后,需复耕的土地应由乙方承担,复耕的质量回归到原来的土地状态。
2.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发放,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可在流转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如仓库、宿舍等。甲方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履行中,在乙方无能力经营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包权,一切事宜转包方应按本合同执行。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利用,合理利用土地。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原貌(如土地平整、沟渠配套、打井等生产性建设除外)。
7.在生产经营中,出现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8.乙方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出现群众刁难阻碍生产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统一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乙方在流转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土地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如合同未到期,甲方应退还乙方本季剩余的土地租金。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土地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5.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和合同未到期的流转金额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赔偿金,甲方有权收获乙方的农作物,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生效后的合同不能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经埇桥区人民法院调解或提起诉讼。
八、乙方在生产经营中,若发现有破坏乙方生产设施及偷盗现象,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发包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发包方(村): (签字盖章):
鉴证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