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镇关于申报产业发展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现将项目申报计划予以公示:
根据我镇脱贫攻坚需要,结合各村项目申报情况,经2021年12月13日乡镇项目评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同意各村提交的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计划,并提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审定,现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从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镇人民政府
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6117,邮箱:yqqfpbxmg@126.com,通讯地址: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埇桥区政府院内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7-4768103,邮箱:yonganfpb@163.com,通讯地址:埇桥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监督举报电话:0557-4768016
附件:永安镇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 12月14日
永安镇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建设任务 |
补助标准 |
资金来源及规模 |
实施期限 |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
绩效目标 |
带贫减贫机制 |
永安镇菊花烘干基地建设项目(多村联建) |
永安镇 周家村 |
新建厂房1500平方米,采购烘干机15台及配电设施 |
200万元 |
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 |
150天 |
永安镇人民政府 张强 |
带动村集体增收不少于18万元 |
带动群众就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收益分配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 |
永安镇双鑫村农产品仓储库建设项目(多村联建) |
永安镇 双鑫村 |
新建粮食周转仓2座(30米*60米*8米)20平方门卫室、院墙、进厂道路土地流转、大型机械、购买200吨地磅、变压器及烘干设备 |
1100万元 |
政专项资金1100万元 |
150天 |
永安镇人民政府 张强 |
实现增收66万元 |
带动群众就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收益分配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 |
永安镇所圩村双孢菇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多村联建) |
永安镇 所圩村 |
新建大棚占地40亩30栋大棚,建设仓储房800平方米,锅炉4套冷库100平方米,铲车2台,原料堆放场地1000平方米,新建煮菇池储存池及烘干设备 |
400万元 |
财政专项资金400万元 |
150天 |
永安镇人民政府 张强 |
带动村集体增收不少于24万元 |
带动群众就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收益分配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 |
永安镇到户项目 |
13个村 |
156户 |
44.96万元 |
财政专项资金44.96万元 |
60天 |
永安镇人民政府 张强 |
每户实现增收2800元 |
发展养殖、种植直接增收 |
永安镇关于申请产业扶贫到村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审核意见
周家村:
经我镇项目评审会议审核,并按照扶贫项目有关规定公示后,同意你村提交的2022年产业扶贫到村项目实施方案,下步我镇将汇总项目计划并提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请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准备工作。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6日
永安镇关于申请产业扶贫到村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审核意见
所圩村:
经我镇项目评审会议审核,并按照扶贫项目有关规定公示后,同意你村提交的2022年产业扶贫到村项目实施方案,下步我镇将汇总项目计划并提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请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准备工作。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6日
永安镇关于申请产业扶贫到村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审核意见
双鑫村:
经我镇项目评审会议审核,并按照扶贫项目有关规定公示后,同意你村提交的2022年产业扶贫到村项目实施方案,下步我镇将汇总项目计划并提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请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准备工作。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6日
永安镇关于申请产业到村项目资金的请示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需要,结合我镇镇情、民情、群众意愿等,经村级申请、镇级审核研究通过,决定从我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筛选永安镇菊花烘干基地建设项目(多村联建)、永安镇双鑫村农产品仓储库建设项目(多村联建)、永安镇所圩村双孢菇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多村联建)项目,申请使用产业到村项目资金予以实施,请审核。
妥否,请批示。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关于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
公 告
埇桥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资金来源: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规模:1744.96万元
资金用途:涉及我镇到村项目3个,其中道路建设项目2个,产业到户项目156个。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埇桥区乡村振兴局、永安镇镇人民政府、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6117,邮箱:yqqfpbxmg@126.com,通讯地址: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埇桥区政府院内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7-4768103,邮箱:yonganfpb@163.com,通讯地址:埇桥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监督举报电话:0557-4768016
附件:《关于埇桥区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的批复》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周家村菊花烘干基地建设项目(多村联建)项目实施方案的
公 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安镇周家村菊花烘干基地建设项目(多村联建)
二、资金来源
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实施期限
自项目批复之日起150天内建
四、绩效目标
解决30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同时为新合村集体增收18万元。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永安镇人民政府 张强
六、受益对象
永安镇周家村村民
七、带贫减贫机制
实现村集体增收18万元,带动贫困户务工增收。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镇人民政府
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6117,邮箱:yqqfpbxmg@126.com,通讯地址: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埇桥区政府院内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7-4768103,邮箱:yonganfpb@163.com,通讯地址:埇桥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监督举报电话:0557-4768016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双鑫村农产品仓储库建设项目(多村联建)项目实施方案的
公 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安镇双鑫村农产品仓储库建设项目(多村联建)
二、资金来源
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实施期限
自项目批复之日起150天内建
四、绩效目标
解决30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同时为新合村集体增收18万元。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永安镇人民政府 张强
六、受益对象
永安镇双鑫村村民
七、带贫减贫机制
实现村集体增收18万元,带动贫困户务工增收。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镇人民政府
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6117,邮箱:yqqfpbxmg@126.com,通讯地址: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埇桥区政府院内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7-4768103,邮箱:yonganfpb@163.com,通讯地址:埇桥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监督举报电话:0557-4768016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所圩村双孢菇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多村联建项目实施方案的
公 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安镇所圩村双孢菇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多村联建
二、资金来源
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实施期限
自项目批复之日起150天内建
四、绩效目标
解决30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同时为新合村集体增收18万元。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永安镇人民政府 张强
六、受益对象
永安镇所圩村村民
七、带贫减贫机制
实现村集体增收18万元,带动贫困户务工增收。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镇人民政府
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6117,邮箱:yqqfpbxmg@126.com,通讯地址: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埇桥区政府院内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7-4768103,邮箱:yonganfpb@163.com,通讯地址:埇桥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监督举报电话:0557-4768016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