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项目实施
发文日期: 2023-11-13 17:24:46 生成日期: 2023-11-13 17: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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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安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关于潘湖村新建厂房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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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关于潘湖村新建厂房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 永安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13 17:24 责任编辑: 永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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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永安镇潘湖村新建厂房项目已竣工验收,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安镇潘湖村新建厂房项目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611日批复实施,实施地点为永安镇潘湖村,建设内容为占地2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00万元。

二、项目实施结果

项目于202311月完工,实际建设工程量为养新建厂房2000平方米。

三、项目验收结果

20231110日经永安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验收通过

四、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审计决算价60.909万元,拨付承建企业59.08174万元,1.8272万元为项目质保金,余下退回财政。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带动村集体增收不少于6万元/年,带动群众就业不少于20人次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6117,邮箱:yqqfpbxmg@126.com,通讯地址: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埇桥区政府院内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4768106,邮箱:maxfpgzz@163.com

潘湖村委会监督举报:13170077109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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