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永安镇潘湖村新建厂房项目已竣工验收,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安镇潘湖村新建厂房项目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11日批复实施,实施地点为永安镇潘湖村,建设内容为占地2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00万元。
二、项目实施结果
项目于2023年11月完工,实际建设工程量为养新建厂房2000平方米。
三、项目验收结果
2023年11月10日经永安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验收通过。
四、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审计决算价60.909万元,拨付承建企业59.08174万元,1.8272万元为项目质保金,余下退回区财政。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带动村集体增收不少于6万元/年,带动群众就业不少于20人次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6117,邮箱:yqqfpbxmg@126.com,通讯地址: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埇桥区政府院内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永安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4768106,邮箱:maxfpgzz@163.com
潘湖村委会监督举报:13170077109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