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户籍管理部门
二、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三、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四、所需材料: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4、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