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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教师管理
发文日期: 2020-10-01 14:55:46 生成日期: 2020-10-01 14:55:4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大泽乡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评工作的通知
词:

大泽乡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评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0-01 14:55 责任编辑: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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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和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精神以及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教师职评工作会议精神,经中心校研究决定于2020924日开始本年度职评工作,请具备高级教师职称和一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同志于20209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心校审核量化考评。各学校要对自己学校申报教师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后上报中心校。附:大泽乡镇中心学校2020年埇桥区下达指数。(高级教师小学3、中学2,一级教师小学7、中学1

 

 

埇桥区大泽乡镇中心学校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