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参考格式)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6.2 |
2.03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7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9.2 |
2.0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2 |
2.03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2.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大泽乡镇和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19年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2019年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埇桥区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区财行〔2016〕106号)、《埇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区财行〔2018〕185号)、《埇桥区区直机关外宾接待费管理办法》(区财行〔2015〕90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22.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保留车辆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中: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2019年底,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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