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为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①农村易返贫致贫户;②农村低保户;③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⑤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⑥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2.农村危房的认定
县级住建部门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房屋地基基础、梁、柱、墙体、屋面等部位安全性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损坏程度,确定危房等级。中度破损,中度危险为C级危房;严重破损,严重危险为D级危房。
3.农村危房改造的申报审批程序
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
4.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修缮加固不受面积限制;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 3人以上户人均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 3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筑面积。
5. 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
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应满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层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6.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
危房改造方式为重建的,政府补助每户为2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0.6万元。
7.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拨付?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拨付时间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