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年度教育中心工作,聚焦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聚焦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这一主题,督实教育重点,督深教育难点,督出教育公平,切实发挥教育督导问责“利剑”作用,着力保驾护航教育改革发展稳定。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构建“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督导新体制新机制,如期完成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决策、统筹和协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深入学习贯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强化督导问责机制,树立督导权威。
(二)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严把督学队伍入口关,完成区第四届区督学聘任工作。强化督导培训,采取专题培训、集中研训、网络学习、考察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督学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完善责任督学考核办法,督促督学履职尽责。
(三)统筹推进两项评估。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对照新修订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有计划地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监测复查长效机制,巩固基本均衡成果。系统谋划、扎实推进我区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四)抓实挂牌督导工作。重新划定督学责任区,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足额配备专兼职督学,保障督学责任区独立开展工作,在做好常规督导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双减”“五大行动”“五项管理”“科学保教”等方面,规范学校(幼儿园)办学(园)行为,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积极推动责任督导与学校内部督导的有效衔接与有机结合,完善学校自主运行机制。
(五)规范开展专项督导。继续把“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加大督查、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围绕全区教育阶段性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开学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体育工作、安全工作等专项督导,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内涵建设,推动质量提升。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防溺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督导检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区实施方案,细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六)探索实施学科督导。顺应学校的发展,回应学校的需求,实施菜单式督导、个性化督导、特色化督导。组建学科专业督导团队,深入学校开展“主题式学科督导”,以调研、听评课等方式,通过专业权威的监督、评估、引领和服务,发现典型、诊断问题、提出建议、跟进督导,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七)科学开展监测工作。持续推进初中新生入学学科素养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监测行为,细化监测流程,完善监测环节,推进监测公平公正。充分利用质量监测结果,引导学校狠抓教学质量,推进教育发展。
(八)强化教育督导保障。抓好区督导办、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室等阵地硬件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健全和完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教育督导信息化水平。开展优秀教育督导论文、督导案例等征集评选活动。深化省市教育督导课题研究,针对教育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分享研究成果,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持续强化督导宣传。定期编印埇桥教育督导简报,广泛宣传优秀做法和先进典型。持续加强向区政府、区教体局以及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报送督导信息工作,反映教育问题,呈送督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