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大泽乡司法所联合多部门积极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当天,工作人员在大泽乡镇政府门前广场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工作人员还现场解答群众在日常生活消费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如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如何维权、遭遇消费欺诈该怎么办等,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农村消费群体的特点,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了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提醒群众在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不要购买 “三无” 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同时,告知群众要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 500 余份,接受群众咨询 80 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提高了他们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为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大泽乡司法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