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3.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
4.时间安排;
5.其他事项。
(四)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3.时间安排;
4.其他事项。
(五)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重点检查安排,应当明确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数量、名称及其所属行业领域以及计划检查次数。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如下:
(一)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6.存在高危粉尘、高毒作业、放射性作业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
7.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