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指南】大营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服务指南
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三、 救助供养标准: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小组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放特困供养救助证,同时委托村(居)张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时间、地点: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大营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0557-2620003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