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劳动者,可申请
就业失业登记证:
1、 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 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 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户口簿第一-张和本人- -张 )
3、免冠两寸照片2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凡申请领证人员,在安徽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注册成功后,登录
后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提交至户籍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2、社区专管员预审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携
带相关纸质材料现场查验。将材料齐全、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申请材
料报街道人社所审查;
3、街道人社所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
条件的,报市就业管理中心审核;
4、市就业管理中心对街道人社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
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