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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内容分类: 就业信息服务
发文日期: 2025-05-29 15:23:14 生成日期: 2025-05-29 15:23:1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桃园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政策
词: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政策

文章来源: 桃园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5-29 15:23 责任编辑: 桃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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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劳动者,可申请

就业失业登记证:

1、 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 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 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户口簿第一-张和本人- -)

3、免冠两寸照片2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凡申请领证人员,在安徽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注册成功后,登录

后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提交至户籍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2、社区专管员预审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携

带相关纸质材料现场查验。将材料齐全、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申请材

料报街道人社所审查;

3街道人社所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

条件的,报市就业管理中心审核;

4、市就业管理中心对街道人社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

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