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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发文日期: 2021-08-25 16:49:48 生成日期: 2021-08-25 16: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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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桃园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民族成分变更、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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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成分变更、更正

文章来源: 桃园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25 16:49 责任编辑: 桃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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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民族成分变更、更正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2、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3、变更人《居民身份证》。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