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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居民身份证管理
发文日期: 2021-08-25 16:58:58 生成日期: 2021-08-25 16:58:5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桃园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词: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文章来源: 桃园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25 16:58 责任编辑: 桃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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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身份证丢失、损坏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
2、损坏或者过期的身份证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