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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招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2-03-21 15:54:00 生成日期: 2022-03-21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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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桃园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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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桃园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21 15:54 责任编辑: 桃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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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集团校,区直中小学、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民办学校,特教中心,矿区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暨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及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整体安排,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教育精准资助,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现就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学生资助工作责任

学生资助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教育扶贫和教育公平。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加强沟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扎实推进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决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二、开展政策宣传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各校要采取妥善安全方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1.要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一封信、一堂课、一张卡、一个会等渠道开展宣传,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及其家庭全面知晓资助情况,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校在各项资助项目落实到位后,通过“温馨提示”、“一封信”或“告知书”等方式将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时间、发放方式等及时书面告知学生及其家长,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感恩党、感恩国家、感恩社会。

三、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按照“省内就学无问题、省外就读无疑问”的原则,做好普查前、普查中和普查后的工作。普查前,要摸清受助学生底数、弄清学生受助情况,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反馈、将政策和受助情况告知受助学生及家长;普查中,保持与扶贫部门及普查工作组的联系,及时处理反馈问题,做到当日事当日清;普查后,及时掌握了解资助方面有无异常情况,及时提供佐证材料。

四、落实教育扶贫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要落实“双在线、双回路、双保险、双通道”工作要求,开展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核实,继续围绕“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过程全记录”的工作目标,认真实施六大工作机制,做到“六个到户到人”,确保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精准发放。

(一)摸底核实。各校要高度重视新学期建档立卡学生的摸底核实工作,要做到信息精准和摸底全覆盖,精准建立数据库,确保对象无遗漏,为后续各项资助资金的发放做好准备。

1.以户籍为单位,开展建档立卡学生摸底。各中心校、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集团校、十六小,要根据动态调整后的“贫困户信息20200723”,进行摸底核实,精准掌握辖区内各学段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核准信息变动情况,9月5日前准确填报“2020季学期基础信息汇总表”。

2.以学籍为单位,依据“一库、两系统”开展精准摸排。全区各类学校要根据动态调整后的“贫困户信息20200723”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推送数据省建档立卡系统”比对数据精准摸排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学生,确保建档立卡在校学生摸底统计不漏一人。

各校于8月28日起,要登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szz.ahjygl.gov.cn),在“学籍数据”模块下载模板,将本学期本校全部学生(新生+老生)导入,进行比对,在”建档立卡查询”中,查看本校建档立卡学生。

(二)资金发放。各校要按时间节点报送建档立卡资助花名册,及时精准发放资助资金。

1.拟受助学生花名册上报

9月6日,各寄宿制学校(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汇总)、特教中心报送义务寄宿拟受助花名册电子档至局扶贫办邮箱;各乡镇中心校、城区中小学报送义务非寄宿拟受助花名册电子档至局扶贫办邮箱。

9月8日,各乡镇中心校,区直管幼儿园,城区幼儿园(以管辖小学为单位汇总)报学前拟受助花名册电子档至局扶贫办邮箱。

9月5日,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送普高和中职拟受助花名册电子档至局扶贫办邮箱。

2.拟受助学生花名册审核

9月12日完成各学段拟受助花名册的审核、反馈和修改。

3.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资金发放

9月16日最终确定秋季各学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花名册,并于9月25日前打卡发放到位。

各校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送相关受助学生花名册,确保各类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按省、市要求时间节点发放到位,确保不漏一人,并掌握资金到位情况,留存打卡发放记录复印件。

(三)包保到人。持续开展教育扶贫“三级包保”和“万名教师结对帮扶”行动,落实学生受助信息反馈及区外就读学生反馈,继续实施《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手册》进校入村入户制度。2020季学期开学初,各校要及时调整和安排班主任或包保教师围绕摸底排查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进行一次电话走访,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关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关心学生思想、心理、精神状况,确保学生按时入学。

(四)区外(外地)就读学生联系反馈。我区建档立卡学生在外地学校(含市直学校)就学的,以乡镇中心校、集团校(十六小)为单位,给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发告知函,告知建档立卡身份,商请予以资助,同时留存告知函存根,做好发函、电话联系和受助情况等记录。

因转学、借读等原因造成人籍不一致,不在国家资助范围之内,由学生就读学校自行予以资助到位。因其他等原因不在国家资助范围之内,相关数据也要准确填报备注清晰,要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学生、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家长不能享受“国家资助”原因。

外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在我区就读。学校依据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结合外地教育、扶贫部门相关材料等进行资格认定后,在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予以相应阶段的国家资助。

(五)系统及时维护。及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维护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建档立卡学生受助信息,确保数据准确,一个不少。

8月15日起,“系统”已经开通辅助认定功能;

9月30日前,完成秋季建档立卡学生受助信息的录入工作,18:00时系统将锁定;

10月9日9:00起,“系统”开通建档立卡学生受助情况查询功能;

12月14日-12月31日,“系统”开放第二次数据录入功能,各校可补录新增资助信息;

12月31日18:00时,“系统”再次锁定,将不再开放数据补录功能。

(六)加强防控。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严防建档立卡学生失学。开学后,各校要重点跟踪,对厌学学生及时动员其返校上学;对随父母到外地上学的建档立卡学生给予重点关注,做好跟踪反馈。

五、做好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

(一)扎实做好本校贫困家庭学生摸底排查和资助工作。

各校要做好受新冠疫情影响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排统计和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

(二)认真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各校要按照学生资助操作程序和资助办法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位,及时落实相关资助政策。

(三)做好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xszz.emis.ahedu.gov.cn/),确保数据准确,按时间节点完成系统维护。

六、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

各校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初,开通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包括民办高中)按照免学费标准,直接免除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残疾学生和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的学费,一律不准出现先收后退现象。

七、规范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校内资助是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教育扶贫工作的要求,各类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都要按照规定规范执行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并足额使用。公办学校按事业收入提取,民办学校按学费提取。幼儿园按3-5%比例计提;公办普高按3%比例计提;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按5%比例计提,同时学校要按照支出范围制定支出计划,并在学期结束时足额使用。

八、规范开展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捐资助学

各校可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扩大资助覆盖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接受企业、社会团体捐资助学项目时,要规范操作流程,按照《宿州市社会捐资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签订“宿州市社会捐资助学项目执行书”,形成学校、企业和社会团体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

 

附件: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花名册(不随文印发,电子版已传至群共享)

 

 

 

                                埇桥区教体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