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随时、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学生在校与在家的学习生活情况、思想、行为等,密切学校与家庭、老师与家长之间的相互联系,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信息快速传递、相互配合,教师与家长积极互动,密切协作,已达到家校共管塑未来,师长携手育英才的目的。实现对学生实施教育以学校为主,以家庭教育为辅的教育战略,现结合我镇控辍工作及学生家庭实际,制定家访登记制度。
一、家访人员: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家访的义务和责任,其中以学校领导及班主任为主,科任老师为辅。
二、家访对象:全体学生,特别是已经辍学的学生、学困生、单亲生、贫困生、偏科生、违纪生以及有辍学动向的学生等作为家访的重点。
三、家访原因:1、了解学生家庭情况。2、反映学生在校各种表现。3、了解学生在家表现。4、动员流失学生返校。5、帮扶贫困生。6、控制欲流失学生。7、学生在校外的情况。8、其他临时原因,需要家访。
四、家访形式:1、走访学生家庭。2、电话或者网络联系。3、请家长来学校座谈。
五、家访要求:
1、凡进行家访的老师态度要端正,务求实效性,要具体明确的目的和任务进行家访活动。绝不搞为了完成家访任务而进行的家访活动。
2、班内时间进行家访前,进行家访人员要与主管领导请示,说明家访对象及进行家访原因。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离校进行家访,家访回校后要向主管领导做口头汇报,对应急问题要做及时办理。并如实填写家访记录,然后复印登记存档备查。
3、进行家访要携带由学校统一印发的《家访记录》,家访时要把与家长进行谈话的内容 做概要性的记录,家长要签字或者盖章。
4、进行家访活动要求:(1)学校领导每学期进行特殊学生家访3-5次。(2)班主任每学期不少于10次家访;辍学学生不少于3次。
5、家访的形式要多样性,并及时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等,通过家访传递给家长,加深家庭对学校的了解,赢得家长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