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桃园镇2023年产业到户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埇桥区2023年产业到户项目
项目单位:埇桥区桃园镇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23年6月1日
主管部门: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5日
埇桥区2023年产业到户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2023年度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乡镇对已实施完成的产业到户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产业到户项目立项于2023年3月8日,共支持284户脱贫户实施自种自养类项目,项目概算投资83.955万元。埇桥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3月8日下达《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埇桥区2023年市级和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的批复》,批准该项目资金实施。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3月上旬起,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脱贫户实施,截止目前,共有284户脱贫户完成项目建设,经村、乡镇验收项目建设完成。
(二)资金拨付及使用
2023年度批复项目资金计划83.955万元,目前已支付83.955万元。
二、 综合考评意见
(一)项目决策(10分)
1.项目决策程序
桃园镇人民政府按照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相关要求,建立了2023年度项目库,按照“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的程序,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9个项目实施2023年度产业到户项目。
项目决策设定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2.绩效目标明确性(6分)
为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桃园镇制定了绩效考评目标,拟支持284户脱贫户开展自种自养,计划投入项目资金83.955万元,项目建成后预期帮助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提高脱贫户家庭收入。
项目指标明确性设定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二) 项目实施(20分)
1.项目组织管理(4分)
2023年,桃园镇人民政府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成立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应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责任。并对项目立项和建设全过程进行公开公示。
项目组织管理设定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2.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桃园镇人民政府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年度计划。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自评得分4分,评价得分4分。
(3)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12分)
桃园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程序,履行项目申报、审核和批准程序。在项目建成后,监督指导项目所在村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并经区农业农村局抽验,所有实施完成项目合格。
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设定分值12分,评价得分12分。
(三)项目产出(30分)
1.项目实施情况(12分)
2023年产业到户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284个项目最终建成284个,达到了帮助脱贫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的目标。
项目实施情况设定分值12分,评价得分11分。
2.项目进度(18分)
2023年实施的产业到户项目在乡镇、村自验的基础上,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了抽检,所有实施项目验收合格。
项目进度设定分值18分,评价得分18分。
(四) 项目实施效果(40分)
(1)社会经济效益实现情况(35分)
项目绩效目标任务设定帮助284户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增加家庭收入。
社会经济效益实现情况设定分值35分,评价得分35分。
(2)受益人员和受益对象满意度(5分,实际得分5分)
经乡镇调查,2023年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满意度为100%
受益人员和受益对象满意度设定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评价结论:2023年产业扶贫到村项目设定分值100分,评价得分99分,评价结果优秀。
三、相关建议
1.项目所在村要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到户项目的政策宣传,同时加强对自种自养脱贫户的技术指导服务,进一步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促进脱贫户产业发展。
2. 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实施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