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杨庄镇人民政府 > 就业创业领域 > 就业失业登记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文日期: 2020-11-24 15:18:59 生成日期: 2020-11-24 15:18:5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杨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词: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杨庄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1-24 15:18 责任编辑: 杨庄乡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5号)

二、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三、受理条件

被用人单位招用,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

四、办理程序

1、劳动者在省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上传《就业创业登记证》号等信息,通过“系统”提交。提交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社区(乡镇)。

2、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