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5号)
二、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三、受理条件
被用人单位招用,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
四、办理程序
1、劳动者在省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上传《就业创业登记证》号等信息,通过“系统”提交。提交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社区(乡镇)。
2、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