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工伤康复申请确认
二、事项简述
工伤认定后受伤部位需要康复治疗的申请受理及结果送达
三、办理材料
个人向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写书面报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单位向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写书面报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医疗机构相关材料:门诊本原件,由主治医生书写病情摘要等内容、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加盖病案室或医疗科室的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住院、出院、手术记录单、检查化验报告单、临时、长期医嘱单等资料)
四、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结果送达
通知鉴定所在单位或本人现场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