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关系省内转入人员:
原参保地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至前台窗口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发送至转出地 (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二、社保关系省内转出人员:
转出人员凭身份证到社保转移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持此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三、社保关系省外转入人员:
1、网上办理:手机下载12333APP,打开“掌上12333”;点击“我的”, 点击“立即登陆”, 注册账号后登录,如已在其他渠道注册过,可用电子社保卡进行登录;点击“服务”,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中的“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提交申请。(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2、线下办理:原参保地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至前台窗口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发送至转出地 (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四、社保关系省外转出人员:
1、网上办理:手机下载12333APP,打开“掌上12333”;点击“我的”, 点击“立即登陆”, 注册账号后登录,如已在其他渠道注册过,可用电子社保卡进行登录;点击“服务”,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中的“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提交申请。(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2、线下办理:转出人员凭身份证到社保转移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持此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说明:转移人员在原参保地欠缴养老保险费的,转入后不能补缴。
咨询电话:0557-392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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