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信息维护、缴费申报、缴费记录查询
发文日期: 2022-03-30 08:51:00 生成日期: 2022-03-30 08:51:0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杨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非正式文无文号
名  称: 社保转移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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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

文章来源: 杨庄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30 08:51 责任编辑: 杨庄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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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关系省内转入人员

原参保地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至前台窗口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发送至转出地 (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二、社保关系省内转出人员

转出人员凭身份证到社保转移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持此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三、社保关系省外转入人员

1、网上办理:手机下载12333APP,打开“掌上12333”;点击“我的”, 点击“立即登陆”, 注册账号后登录,如已在其他渠道注册过,可用电子社保卡进行登录;点击“服务”,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中的“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提交申请。(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2、线下办理:原参保地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至前台窗口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发送至转出地 (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四、社保关系省外转出人员

1、网上办理:手机下载12333APP,打开“掌上12333”;点击“我的”, 点击“立即登陆”, 注册账号后登录,如已在其他渠道注册过,可用电子社保卡进行登录;点击“服务”,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中的“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提交申请。(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2、线下办理:转出人员凭身份证到社保转移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持此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需转入地正常参保缴费)

说明:转移人员在原参保地欠缴养老保险费的,转入后不能补缴。

咨询电话:0557-392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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