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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灾后救助
发文日期: 2023-08-02 10:27:33 生成日期: 2023-08-02 10: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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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杨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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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文章来源: 杨庄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02 10:27 责任编辑: 杨庄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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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执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社〔2015〕561号)。具体为: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参照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当前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