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项目实施
发文日期: 2022-11-04 17:05:13 生成日期: 2022-11-04 17:05:1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桃沟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开展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谋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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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谋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 桃沟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04 17:05 责任编辑: 桃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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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项目库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更加精准对接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安排,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5号)、《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指导意见》(皖扶办〔2018〕11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度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和编制工作,现就2022项目库谋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谋划范围

各乡镇、有关街道、相关区直单位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帮助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乡村产业发展和服务提升、乡村建设行动、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任务,重点谋划产业发展项目:谋划一批具有发展前景、整体性、综合性、规模性、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项目,谋划一批多村联建、多镇联建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项目,谋划一批推动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推动产销对接、提升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条件的项目,谋划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需求的项目等,其中产业项目占总规模65%以上;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等项目。

在申报项目时,应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坚持指向明确、合理可行、聚焦精准原则,细化量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确保指标设定能够定量表述、如期实现,切实精准反映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带动、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村容村貌持续改善等情况。同时,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

禁止谋划涉及绿化、亮化、楼堂馆所等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无关或涉嫌面子工程。

二、申报程序

各村、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原则谋划项目,并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要求;跨区域、规模化项目,可由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

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时,应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开展项目库建设,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论证把关作用,立足单位职责,结合部门职能规划及资源禀赋,对照入库要求开展审核,确保入库质量。

项目申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三、其他要求

各乡镇、有关街道与区直部门要加强协调对接,相关区直部门根据本部门规划指导各乡镇谋划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并进行审核,及时向各乡镇反馈项目库谋划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谋划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有关街道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镇村两级摸排、申报、两级公示等工作,上报至各区直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联系方式见附件),各区直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计划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初审及反馈,并将拟入库项目报区乡村振兴局汇总,提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附件: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清单)申报流程图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           设材料清单

3、项目库公示(模板)

4、埇桥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明细表(模板)

5、相关区直部门项目库谋划工作联系方式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谋划相关文件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