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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创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1-01-26 08:44:23 生成日期: 2021-01-26 08:44:2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解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词: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文章来源: 解集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26 08:44 责任编辑: 解集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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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为个人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或合伙人,以及虽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但已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

2、工商登记注册或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前为登记失业人员或实际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无其他未清偿贷款,且未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4、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为单位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2、当年新招用的职工中,登记失业人员或实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之和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4、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且未因同一事由获得过创业担保贷款 。

二、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认定表》、《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反担保材料。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和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名册、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企业盖章) ;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