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全乡农村贫困家庭居住条件,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围绕乡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中心任务,结合我乡实际,针对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指导、责任明确、全面实施”的原则,对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一般贫困户住房的危房实施改造。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坚持依靠群众,通过住户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改善我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以保障所有农户的住房安全。
二、工作原则
(-)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经济、适用、节能、防风抗震,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二)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本地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同时必须满足改造对象是农业户籍的人员。
(三)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必须符合镇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避免土地、资金的浪费。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坚持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金来源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整合有关部门资金和动员社会力量帮扶。
四、组织实施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复。重建户指住房属D级危房,即改造对象所居住的房屋两面以上墙壁或房顶濒于坍塌,或者房屋结构瀕于崩溃、倒毁,必须拆除重建的家庭。修复户指住房属C级即所居房屋重度损坏和中度损坏,房屋部分承重构件出现损坏,或非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需进行较大规模修复才可以居住的家庭。
以下农户一律不予认定为补助对象:在镇墟或中心村购地建房农户、建设房屋为两层以上(含两层)楼房农户。
各村要严格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把本村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户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优先帮助他们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
1、补助标准
贫困户住房为D类危房需重建的,补贴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2万元,其它贫困户每户补助1万元。贫困户住房为C级的,补贴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0.6万元;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04万元。
2、建设方式
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由改造农户将危房改造任务承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队具体负责施工,乡政府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并实施监督。
3、重建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
4、工作流程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明确2020年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如下:
:(一)农户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由户主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农村危房改造书面申请,申请书要真实反映家庭人口、住房、经济收入情况和危房改造计划。
(2)民主评议和公示。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及时报乡规划建设管理所对农户居住房屋做出危房等级初步鉴定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补助时象,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证明材料上报乡政府,同时保存评议记录、公示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政府审核。乡政府对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和公示的补助对象,组织核查组入户核查。核查组将根据建房对象贫困程度、危房破损程度及建设面积、开工情况等因素拟定B类危
房改造补助对象名单并报镇政府讨论通过后,在各村委会予以公示,并组织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区住建局审批。
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要同步实施厕所改造,每户补助资金1500元,改则验收工作与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同步进行。
(4)资金发放。在补助对象房屋主体完工后,乡政府将配合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审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经“一卡通”直接拨付补助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确定补助对象
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政府审核、市政府审批程序。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保存好民主评议、公示和会议记录等资料。
(二)做好农户解释说服工作
各村委会要认真摸清本村农户基本信息,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努力做好农户的解释说服工作。